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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今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账共济 305 亿元,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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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8 0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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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今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账共济 305 亿元,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加速推进

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今年 1 至 9 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达 305 亿元。截至 10 月 20 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 18 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9 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辽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已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2024 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2.46 亿人次,比 1 至 8 月增长 0.28 亿人次;共济金额 304.57 亿元,比 1 至 8 月增长 42 亿元。共济人次较多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上海等,共济金额较大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重庆等。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市)内共济 2.31 亿人次,共济金额 275.59 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1534.50 万人次,共济金额 28.98 亿元。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73.18 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12.21 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17.0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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