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指挥调度,提升全省应急救援能力。该《办法》要求各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辖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风险和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基层组织和单位负责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审核、登记、注册、参与抢险救援等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负责组建救援队伍。《办法》还明确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建立健全队伍管理、战备执勤和训练演练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各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调动指挥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负责完善队伍组织机构,配齐、配足各类救援人员,保障办公、执勤、储备、训练演练等场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