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济南中院公布了一批悬赏公告,其中槐荫法院的一则公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该公告显示,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金庄村村民委员会因欠债 290 万元被法院公开“悬赏执行”。
根据公告,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树春申请执行悬赏。若有人能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使得执行标的实际到位,举报人将获得一定的金钱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若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槐荫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据悉,被执行人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金庄村村民委员会的住所地为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金庄村,执行依据文书号为(2006)长民商初字第 282 号,执行案号为(2024)鲁 0104 执恢 196 号,执行标的为 290 万元。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到位金额的 6%。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举报人可拨打张法官的电话 0531-85030173、0531-85030226 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