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26 日,宁波杉杉股份(维权)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被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500 万元。杉杉股份也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期间买入股票,无论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2024 年 6 月 28 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其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以及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的违规情形。赵敬国律师认为,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期间买入股票,无论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杉杉股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为: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期间买入股票,无论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