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0 日,据韩联社报道,利用网络制作并传播合成的不雅照片及视频的“首尔大学 N 号房”事件主犯,于 10 月 30 日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报道,男性主犯朴某为首尔大学毕业生,涉嫌从 2021 年 7 月至今年 4 月期间,通过社交平台 Telegram 传播包含共 61 名女性面部的合成影像,数量多达 2000 余个,受害者中包括 12 名首尔大学校友。据调查,朴某向姜某提供受害者的照片,并要求其进行合成,而姜某则利用换脸技术制作这些影像。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对因涉嫌违反《青少年性保护法》(制作、散布不雅制品)等被起诉的主犯朴某(39 岁)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涉嫌违反《性暴力处罚法》(编辑虚假影像制品)的影像制作者姜某(31 岁)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