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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2024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 11 月 4 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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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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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2024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 11 月 4 日开始

四川省 2024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申请时间:
    • 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考生前置学历初审申请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6 日。
    • 前置学历初审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6 日。
    • 毕业申请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6 日。
  2. 毕业规定要求:
    • 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 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 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 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 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 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我省前置学历初审。
    • 社会型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该准考证号下有剩余课程未用于毕业,同时未达到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课程免试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称为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专业毕业。
    • 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 3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 号),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 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上级相关部门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3. 毕业申请流程:
    • 考生在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完成后还需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 4)或主考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5,邮箱地址详见主考学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在学信网上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本次毕业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成功的凭证,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考籍表》)相关事宜。
  4. 材料提交(电子版):
    • 毕业申请: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 7);
      •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后)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 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附件 8);
      •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后)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5. 重点提示:
    • 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中提前完成前置学历初审申请且初审结果为“通过”,未完成前置学历初审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提交毕业申请,考生前置学历初审申请的准考证号应与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相同。
    •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 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 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 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具有唯一性,遗失后无法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不可自行查封毕业档案。
    • 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会开展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业务办理。
    • 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 9)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
    •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 7、附件 8、附件 9 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内容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
    •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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