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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最高可补 1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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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1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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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方便广大货运车主,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布了黑龙江省各地的运输部门联系电话以及详细的补贴标准。

黑龙江省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最高可补 11.5 万元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如下: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
中型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8 万元
重型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5 万元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如下:

车辆类型 补贴标准
重型 3.5 万元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 3.5 万元/辆。申请提交链接: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s://yzgl.hljdlys.com:8001/)。

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更新货车的报废货车应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各地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7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0452-2462317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0453-8120947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0454-8630978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0459-6550625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0458-3976527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0467-2639790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0468-6119928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0469-6103204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0464-8395204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0455-8315915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0456-6103583

大兴安岭行署交通运输局:0457-212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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