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小林因涉嫌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最终获刑。
2023 年 8 月,小林在二手商品交易 App 上看到有人发布话费优惠充值广告,便联系对方为自己手机充值。在与对方的聊天过程中,小林发现做“话费慢充”业务不仅赚得多、来钱快,而且操作简单,于是决定从事该业务。随后,小林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信息在该 App 上注册了多个账号,发布“话费慢充”广告,吸引客户充值话费。客户只需将要充值的手机号码和充值金额发给小林,小林就会将充值号码和金额录入到慢充网站,将充值话费扣除 2%的好处费后转换成虚拟货币转给上家“冰敦敦”,由上家为客户充值话费。
期间,一些充值过话费的客户称自己的手机号码因涉嫌诈骗被封停,小林得知上家充值话费的资金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后,仍继续从事该业务,共赚取好处费 8 万余元。2024 年 3 月,小林被公安机关抓获。
6 月 11 日,该案被移送至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让小林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林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向被害人退赃退赔 8 万余元。7 月 15 日,上虞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小林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小林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话费慢充”广告,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