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宣布,于 11 月 1 日(交易时段后),力量秦皇岛与珠海实地订立茂名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力量秦皇岛同意收购及珠海实地同意出售茂名晟大及茂名晟城各自的 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此次收购涉及的应付款为人民币 5775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
于本公告日期,力量秦皇岛已就购买 2024 年经调整目标物业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8.03 亿元(包括增值税),其中就 2024 年第三批终止物业支付的代价约为人民币 5799 万元,而当中总代价约人民币 5.42 亿元的物业尚未完成登记。
力量发展表示,此次收购的茂名晟大及茂名晟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公司可分别透过茂名晟大及茂名晟城未来经营及管理现时正在进行的常春藤第一期及第二期项目获益。常春藤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常春藤第一期包括 6 幢在建中的商住楼宇,预期于 2025 年 10 月或之前竣工。常春藤第二期包括 3 幢在建中的商住楼宇,预期于 2025 年 12 月或之前竣工。
力量发展预测,考虑到中国政府近期宣布的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集团将透过出售常春藤项目的住宅单位、商铺、公寓及车库,以销售所得款项形式产生收入。
此次收购的时间线始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力量秦皇岛与原卖方签订物业购买协议,随后经过多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最终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与珠海实地签订茂名股份转让协议,完成收购。此次收购构成力量发展的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规定,并需经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