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发布警情通报,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成都一领导肇事逃逸”视频,经核查,系一起摩托车撞伤宠物狗交通事故案。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 时 51 分许,熊某驾驶车牌号为川 A·P***L 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锦江区银木街 61 号门前路段时,与机动车道内一只未牵绳的宠物狗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熊某停车与宠物狗主人王某某进行了交流,在王某某查看宠物狗伤情时,熊某自行驾车离开现场。20 时 54 分,王某某在事故现场报警。熊某返家后于 21 时 06 分拨打电话报警。21 时 20 分,交警三分局民警抵达案发现场找到王某某,并电话联系熊某,双方表示愿意自行协商解决此次事故。在此期间,王某某未向民警陈述熊某有饮酒驾车嫌疑。
在随后的协商中,熊某委托朋友那某、陈某前往宠物医院与王某某及其女友文某协商赔偿事宜,因赔偿金额分歧,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某于 22 时许在宠物医院再次向公安机关报警。22 时 31 分,交警三分局民警第二次出警,在宠物医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23 时 07 分,王某某向民警提出熊某事发时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电话联系熊某,但熊某自称在家中照顾小孩,无法到达现场。23 时 46 分,民警与王某某一起到熊某居住地。民警在王某某见证下,现场使用便携式快速酒精检测仪对熊某进行检测,初步确认熊某体内含有酒精成分,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交警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 103mg/100ml;经鉴定机构对提取血液样本进行检测,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05.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还对网传“肇事司机自称‘领导’的朋友到场后出言威胁”和“交警包庇酒肇事逃逸者”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那某、陈某均不是公职人员,为独立经营的小微企业主;民警执法过程中不存在包庇熊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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