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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发明的一项罪刑,传承 2000 年,如今很多人仍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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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2 00: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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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有一项罪刑传承了 2000 年,它源于秦朝,在清朝末年被废除。这项罪刑被称为“见危不救罪”,也叫“见死不救罪”,意思是如果有人杀人或者伤人,旁边的人不伸出援助之手,只要在一百步之内都要接受惩罚。

秦朝发明的一项罪刑,传承 2000 年,如今很多人仍在犯

在秦朝,这项罪刑得到了儒家的支持,并一直沿用到了清朝末年。汉朝时期,还设立了奖励制度,对举报恶人、表彰好人好事的人进行奖励。随着朝代的更替,“见危不救”的惩罚越来越严重,唐朝时期甚至会杖刑一百。宋朝时,官府也会被一同算上,如果不及时救助,也会受到处罚。

不仅在中国,国外也有类似的罪刑。法国的《刑法典》就曾在 1994 年添加了一条“怠于给予救助罪”,惩罚措施是“处 5 年监禁,并扣 50 万法郎罚金”。

虽然这项罪刑在清末民初时被废除取消了,但并没有减少见义勇为的人。现实中仍有很多人因为害怕“碰瓷”而不敢伸出援助之手。2011 年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路人的冷漠导致幼童不幸离世。这到底是谁的错呢?或许是人们被“碰瓷”吓住了,又或许是他们有所顾虑。但在生命面前,我们应该摒弃杂念,勇敢地伸出援手,也许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挽救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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