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廖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积极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记者调查发现,许多低龄老人虽然到了退休年龄,却仍然选择工作为家庭“撑起半边天”,但要找到一份工作尤其是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
王辉、黄英、陈军等老人都有增加收入补贴家用的意愿,但他们在再就业过程中却遇到了缺乏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技能知识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择业范围狭窄等问题,亟待各方关注和协调解决。老年群体再就业还存在法律意识薄弱、职业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
在求职过程中,老年求职者往往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接受相对不利的条件。很多工厂和工地不接受 60 岁以上的人,即使找到了工作,也可能会因其法律意识薄弱或一些工作的临时性,导致职业保障力度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建议,以企业为对象,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鼓励企业在岗位劳动强度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低龄老人岗位供给,挖掘低龄老年群体劳动潜力,提高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相关部门要健全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尝试打破老年人求职市场的信息壁垒,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
北京海淀法院法官总结了老年人最关心的同工同酬、工伤待遇、带薪休假三个问题,并予以解答。法官提醒老年人,退休返聘人员在签署劳务协议前应当对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资计算标准、额外收入等内容逐一明确。法官表示,退休再就业的“银发族”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一般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可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老“银发族”与单位达成劳务关系时应对休息时间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