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判决书写错时间,4 年刑期变 3 年”的消息引发关注。11 月 1 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通报称,网传内容属实。
2022 年,卫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4 年。但判决书却把刑期开始时间写成了 2020 年 1 月,导致原本应于 2025 年 1 月 19 日才能被释放的他,在 2024 年 1 月 19 日出狱。
今年 10 月 12 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日前,卫某某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从法院得知,法院发现当时的错误要纠正,于是重新将卫某某羁押,新的刑期从重新抓捕的时间起算,为期一年。目前他们从看守所得到的消息是,卫某某已经被转移到了监狱羁押。
家属表示,他们有三个诉求:一是让卫某某服刑到原定的 2025 年 1 月 19 日;二是法院书面道歉;三是对家庭所受影响负责。
11 月 1 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