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 17 时许,让胡路区的王女士在与客户谈业务时,手机上出现了多个陌生号码来电。为了不错过重要消息,王女士当着客户的面回拨了过去。接电话的男子一开口就问王女士“忙啥呢?”这让王女士感到十分奇怪,于是询问对方身份。男子随后称两人曾在东湖小树林有过亲密接触并留下了电话号码。王女士立刻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不认识该男子。男子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说出了一些涉及卖淫嫖娼的话语。王女士才意识到对方是在进行不法勾当。
这通电话让王女士感到十分尴尬,因为对话被客户全程听到。11 月 1 日下午,王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龙岗公安分局民警与男子取得了联系,但男子否认曾打过骚扰电话。民警对男子进行了警告,告知其禁止再向他人拨打类似的骚扰电话。
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的王庆峰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男子通过电话进行诱导卖淫嫖娼的言语表述,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卖淫嫖娼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而这种诱导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制裁。即使男子可能只是随机拨打骚扰电话,其言语内容也构成了对他人的骚扰和不良影响,侵犯了王女士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