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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痛经假正式实施,网友热议请假难,你怎么看?

  • 科技
  • 2024-11-11 0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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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云南于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痛经假”,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 1 至 2 日,无需提供病假证明。这一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对女性的关爱和保护,也有人认为“痛经假”可能难以实行,还有人担心这会加剧就业歧视。

云南痛经假正式实施,网友热议请假难,你怎么看?

“痛经假”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目前,北京、上海、安徽、山西、湖北、浙江、宁夏、江西等省市,均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痛经假”,并规定女职工在一定条件下,经期可享受 1 至 2 天的带薪休假。但在实际执行中,“痛经假”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不少网友在调查中提到,痛经假需要层层审批,甚至被批“痛经不能算病”,还有人表示,因为痛经假需要提供医疗机构证明,不少人不得不忍着痛去医院排队挂号。

在讨论痛经假是否有必要推广时,最大的争议在于,因为产假、哺乳假等,女性已经在职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痛经假的实施会不会进一步加剧就业歧视?有专家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因此放弃行使权力,《劳动合同法》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尽管一开始很多用人单位担心用工成本的浪费,不愿意招用适婚适孕期的女职工,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大大保护了大部分“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新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强化、完善这种保护。

如何平衡推行痛经假带来的用工成本问题?有专家建议,目前痛经假期的待遇还未纳入社会保险范畴,还需要用人单位来承担,建议参考病假期间的待遇来设定。法律规则允许用人单位在不低于当地市级最低工资标准 80%的前提下,确定本单位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各地的规定可以参照该方法规定痛经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并且肯定要高于病假工资待遇为宜。用工单位也应该有一定的包容性和人文关怀。如果女职工确实因为痛经无法工作,可以考虑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允许休息一天两天,或者起码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按照病假处理,可以不要求提供假条,毕竟员工身体情况已经不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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