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美联社)——周四,韩国宪法法院命令政府以更具体的行动计划支持其到2049年的气候目标,将部分胜利交给了气候活动家,他们认为该国未能更快地减少排放相当于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负责法律合宪性的最高法院在对254名原告提起的4起气候诉讼做出裁决时做出了上述评估,原告中包括许多在2020年开始对政府和立法者提起诉讼时还是儿童或青少年的年轻人。
他们认为,韩国目前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碳排放量从2018年的水平减少35%,这不足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这些目标没有得到足够的实施计划的支持。
他们还指出,尽管该国的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但该国尚未制定2031年后减少碳排放的计划。原告声称,韩国所谓宽松的气候政策侵犯了他们的人权,使他们容易受到未来环境恶化和气候相关危害的影响。
法院没有要求韩国政府根据其碳中和法案制定更雄心勃勃的2030年目标,也驳回了原告要求制定更具体计划以确保实施的要求,称原告未能证明该政策违宪。
然而,法院确实支持了原告的论点,即该国需要制定从2031年到2049年的减排计划,并命令政府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修改碳中和法,以包括这些计划。
韩国政府没有立即对这一裁决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