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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新规: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推广、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化妆品质量监督加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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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0 2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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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 10 月 31 日电(记者白阳)11 月,一批新规开始施行,涉及铁路客运、电动自行车、化妆品质量监督、电子政务、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体系等多个领域,将从多个方面影响社会生活。

11 月新规: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推广、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化妆品质量监督加强等

11 月 1 日起,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11 月 1 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检查工作管理制度和标准程序,持续改进化妆品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国务院公布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扩大备案范围,将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其报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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