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广西鹿寨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情况通报,2024 年 9 月 1 日批准入伍青年廖柏平,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退回。
通报显示,廖柏平,男,鹿寨县鹿寨镇青年,住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 15 号,西北民族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 2024 年应届毕业生。
2024 年下半年,廖柏平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9 月 1 日被批准应征入伍。入伍后,被分配到南部战区空军某部训练。该同志 9 月 18 日入营,9 月 24 日以来多次自称不喜欢部队生活,难以适应部队,受不了部队严格的规章制度,9 月 25 日、9 月 28 日、10 月 4 日、10 月 20 日四次向连队提出书面不愿服役申请。经新兵班长、连队干部、县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武部领导以及家长亲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清拒服兵役的相关政策法规、严重后果和真实案例,仍坚持不愿服役。
10 月 10 日,廖柏平在《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审批表》上签字。鉴于该同志反复教育无果仍拒绝履行义务,坚持要求退出现役,根据《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 号), 部队于 10 月 24 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依规退兵。
廖柏平拒服兵役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给军队和地方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现对廖柏平作出以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