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11 月 1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受贿、内幕交易一案。
骆玉林受审
骆玉林曾在青海省工作多年,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他却在权力和利益的诱惑下,背离了初心和使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检察机关指控,骆玉林在 1997 年至 2023 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2 亿余元。他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骆玉林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骆玉林的落马,再次揭示了权力滥用的危害。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骆玉林出生于 1958 年 8 月,河南新野人。他在青海省工作多年,2015 年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2018 年转岗为国务院国资委副部长级干部。2023 年 5 月,骆玉林官宣被查,11 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玉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希望此案能够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引以为戒,坚守廉洁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