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这一规定与新闻媒体关系密切,为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提供了法律保障。
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至关重要。如果信息发布不及时、采访报道跟不上、舆论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导致虚假信息甚至谎言谣言的传播,使有关政府部门陷入“塔西佗陷阱”。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媒体共同努力。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媒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