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丰法轩 记者 张晓培)果农朱某因丰收时节联系果商上门收梨,果商将货车停在了家门口,挡住了邻居陈某的必经之路,导致陈某无法出行。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并升级为厮打,陈某打伤了朱某父亲的右脸和朱某弟弟的右眼。朱某认为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纸诉状将邻居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货车挡住了邻居陈某的必经之路,这就已经构成了一种妨碍行为,陈某打伤人要担责,朱某及其亲人对损伤后果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法院酌定陈某承担的责任比例为 50%,依法判决陈某按 5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5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