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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连续 4 年实现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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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8 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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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广州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已连续 4 年达 100%。为加快推动“穗字种业”振兴,守护农业用种安全,广州从 2021 年开始连续三年部署“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印发实施种业监管年活动种子质量监管实施方案,打击一系列违法行为。

广州连续 4 年实现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 100%

今年年初,广州制定并印发了《2024 年广州市种业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市、区种业监管的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广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点”上盯紧,即紧盯农时关键节点、冬春、夏秋等季节性种子市场销售期。在线下,通过开展种子市场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对重点种子企业、市场和基地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线上,积极落实农资打假“净网行动”,对“淘宝”“一亩田”等多个平台线上销售农作物种子情况强化监管,建立线上经营者名录,提出应对措施和监管工作机制建议。

广州持续开展抽样检测行动。全面梳理分析上年度处于合格范围边缘样品所代表的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并分析研判抽样区域、抽样对象、抽样品类等,制定详细的抽样路线图,部署开展精准抽样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广州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农业农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优化流程、科学留痕,2021 年以来共抽取水稻、玉米、蔬菜等广州重点品种代表性样品 610 份(其中线上样品 24 份),种子常规 3 项质量指标(水分、发芽率、净度)合格率达 100%。

广州还加强查处力度,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等为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种业违法案件,自 2021 年以来立案办结 29 件,处罚金额近 35 万元。在此基础上,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总结形成并公开发布了一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以案说法破解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部分典型案例:

一、广东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引进种子未按规定隔离试种案

【案情摘要】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到案件线索,广东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国外引进的番茄种子涉嫌未按规定隔离试种,涉案货值金额达 190 万元。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责令当事人召回已销售的番茄种子,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试种。经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番茄种子的重量为 67.58 克,销售金额为 0.74 万元。因执法人员行动果断、迅速,该批次种子在引进、销售、召回过程中,没有引起植物疫情发生。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和《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7400.79 元,并处罚款 22202.37 元(违法所得 3 倍)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从国外引进的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经检疫需进行隔离试种的,试种时间 1 年生植物不得少于一个生育周期,多年生植物不得少于 2 年”。隔离试种是对有潜在危害种子进行病、虫、杂草的检查检验,是杜绝带有病虫害种子进入市场销售的有效手段。

二、广州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案情摘要】天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前往广州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已封装的玉米种子标签上均未标注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注册地地址等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质量保证期未按“月”为单位标注,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经调查核实,该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 版)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合格的种子标签,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种子纠纷,而且在发生种子纠纷时能够及时明确种子质量责任,保护种子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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